|
发表于 2017-1-12 09: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市民:
今日,有家长和网民反映,我县城区部分民办幼儿园拟在下期提高收费标准。为此,县教委、县发改委迅速召集城区部分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在县教委第二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现将处理意见告知如下::
(一)经与相关幼儿园沟通协商,考虑到我县广大家长的经济收入水平和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关切,下学期我县民办幼儿园一律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全县各民办幼儿园确因办园成本增加,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县发改委和县教委备案同意并广泛告知后再执行。
咨询电话:76681918
秀山自治县发改委
秀山自治县教委
2017年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