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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11时,县安监局接群众举报,在官庄镇辖区“公共救助中心”废弃房屋内有人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品。我局执法大队庚即会同局危化烟爆科、属地政府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核查。 经调查,社会自然人龙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松桃洪富氧气储备有限公司”进货,并非法在我县境内经营储存医用氧气。现场清查核实后,县安监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采取了强制措施:一是责令龙某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二是暂扣非法经营储存的62个医用氧气空瓶、75个装有氧气的氧气瓶;三是暂扣非法经营的账本。 目前,该经营点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安监局 杜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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