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库培育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集中申报结束后企业仍可提出入库培育申请,纳入次年奖励评价范围。“培育库”的申报条件为:依法在重庆市秀山县行政区划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微型企业标准;建立了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有进销台帐等财务核算基础资料;申报时企业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工商部门“微型企业重点监管库”;上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需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cqwq.gov.cn)注册登录,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出入库申请。同时准备以下申报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向税务部门提交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二)能证明企业上年度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纳税申报表或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中任意一种;(三)从业人数需提供记载企业从业人数的上年度相关财务资料;社保缴纳情况提供社保费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中任意一种。(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咨询电话:
秀山县工商局微企科:76869505
北城工商所:76671280 南城工商所:76863759
龙凤工商所:76612083 龙池工商所:76623027
石耶工商所:76624019 梅江工商所:700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