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应琼,土家人,中共党员,秀山县石堤镇猫岩村岩坳组人,1955年3月出生。其父伍启万是石堤乡(石堤镇原建制)第一任党委(当时称总支)书记。 伍应琼1974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3178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团干部股干事、师干部科干事、团干部股股长。1986年12月转地方,历任秀山县公安局石堤派出所指导员,县局政工科副科长、县综治办副主任。1993年3月到1998年1月,任秀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1998年2月到2003年3月,任秀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8年2月,伍应琼到任后,针对当时局机关存在的“三停一差”状况(三停即:办公室电话因欠话费而停机,办公楼内自来水管因严重漏水无钱修理而被停用,全局仅有的一台野马车因钢板断损而被停驶;一差即:福利差。1997年年终干部职工仅发了330元政策性福利补贴和奖金),迅速组织一班人采取有力措施,在一周内解决了“三停”问题,并当即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和“届初一年有起色,届中三年有变化,届末一年有发展”以及“抓班子,带队伍;抓普法,强治理;抓基层,夯基础;抓制度,严管理;抓业务,树形象”的五年任期“四个一目标”和“三步曲战略”以及“五抓措施”总体工作思路。五年中,他率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发扬县委倡导的“苦干求发展,务实树形象”的秀山精神,认真实施“五抓措施”,从而促进了司法局的全面建设。不仅在换届当年一举摘掉了在原黔江开发区五个县司法局中排名倒数第一的落后帽子,跃入了前三名,并先后挤入了市、区、县先进行列,基本实现了本届班子提出的“四个一”和“三步曲”五年任期目标。主要表现为“呈现了七个明显,推出了四个经验,打造了八张名牌,荣获了22项32次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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