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之行,生态认养开始啦!
去年,通过秀山百姓网和大溪乡组织网友认养的68头生态猪,年底杀年猪、吃刨汤、畅游酉水风光好不畅快!
今年的认养活动又开始了。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8日止;
2、认养头数:第一批40头,先订先得。
3、认养户享受的待遇:
①大溪乡政府将建一个微信群,定期将生猪成长图片告知认养户。
②凡4月8日前到百姓网缴纳定金的认养户,可免费参加4月9日大溪乡和百姓网组织的“生猪认养”暨“春游大溪”活动,免费乘游船游览酉水风光,免费享受下午的“生猪刨汤宴”。
③4月9日,签约仪式上,大溪乡将为所有认养户颁发“荣誉居民”证,该证可享受第二届“神秘酉水靓彩大溪”文化旅游季之5月“龙舟大赛”和7月大型“艺术划水”活动VIP专座。
认养品种:大溪本地黑毛猪、普通白猪
养殖方式:农户单一喂养加适度散养生态模式养殖
饲养原料:玉米、红苕和豆饼
认养方式:在秀山百姓网电话或网络报名、支付定金、签订认养协议,确定出栏时间。大溪乡安排专人将猪仔分配到指定农户家喂养并给认养生猪订上标识号码牌。
认养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咨询热线:王波(大溪乡副乡长):18225341110 吴仕波:18908277938 卢胜锋:13996985757
协议签订地址:秀山县百姓网办公室
本季认购满额后秀山百姓网会提前发布通知,4月9日组织参与活动的朋友下乡参与“公益助农--生态猪认养活动现场签约后参加猪肉品尝会”认养户授予“荣誉村民”,该称号可享受“神秘酉水 靓彩大溪”滑水表演嘉宾席位等VIP待遇。
===================合同样本=====================
生态猪认养协议
甲方:张三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秀山百姓网 (以下简称乙方)
为打造大溪生态土猪品牌,促进农户增收,倡导市民选择健康生活方式,追求绿色健康食品,探索新的生态休闲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生态猪认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圈舍内编号为001号的生态猪提供给乙方认养,认养至生态猪出栏为止(出栏时间原则上为正月前),乙方认养生态猪的费用按出栏时高于市场价3元/斤(活猪)的价格计算。
二、甲方负责生态猪养殖期间的全程饲养粮食、防疫免疫和养殖管理。
三、甲方负责出栏时生态猪的宰杀,甲方不能收取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经乙方选择确认的生态猪进行编号。
2、甲方承诺生态猪饲养过程中不使用成品饲料、各类添加剂,以确保生态猪肉质品质达标。
3、甲方承诺成品生态猪出栏时体重达120斤以上。
4、生态猪在养殖过程中如出现死亡由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所预付定金。
5、根据生态猪的长势和成熟情况以网络、电话、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告知乙方,以便合理安排时间屠宰。
五、乙方权利义务
1、生态猪认养协议签定后向甲方预付500元定金。
2、依法享有生态猪的自主权、肉品处置权和肉品收益权。
3、生态猪养殖期间,乙方可随时到农户查看所认养生态猪情况,也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随时了解养殖过程和生态猪生长情况。
六、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法令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中断履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免除对方责任,已收取费用,为实际履行部分,甲方予以退还给乙方。不可抗力消除时,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履行。
七、违约责任。发生违约时,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村委及大溪乡政府负责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合同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则必须重签。
甲方签字 :张三 乙方签字:吴仕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