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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燃油、电动三轮车以其轻便灵活、驾驶简单、成本低廉和用途广泛等诸多优势深受消费者喜爱,燃油、电动三轮车饱有量逐年上升,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形成了交通事故隐患,而且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为此,笔者就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现状及、成因及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
一、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状
(一)燃油、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复杂。由于使用燃油、电动三轮车营运门槛低,成本少,赚钱快,所以当前从事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主要是一些老弱病残人员,大致有以下几类人员:一是残疾人员,这些人没有别的生活来源,专门靠电动三轮车带客为生;二是一些特困人员,这些人主要是主业挣钱少,所以通过休息或空闲时间来从事营运带客赚取外快,贴补家用;三是一些中老年人,看到别人用燃油、电动三轮车赚了钱,加之自己年纪大了,无法从事其他行业,于是也买了燃油、电动三轮车从事载客运营。这些人普遍文化程度低,交通安全意识差,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征地拆迁、下岗或者自身条件差对社会不满。
(二)价格低廉、乘坐方便。尽管近些年公共交通发展迅速,但与群众的出行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公交车路线固定、等候时间长、候车点远,出租车费用较高,使得介于两者之间的汽油、电动三轮车以其价格低廉、乘坐方便、快捷迅速、路线随意等优势占得了一席之地,许多人顾不上安全因素,而选择乘坐汽油、电动三轮车作为出行方式,甚至成了居民出行的“理想”交通工具。
(三)影响交通秩序,管理难度大。因其体积小,停放易,电动三轮又无车辆号牌,随处停放现象严重,特别是车站、市场、商场、学校等地点,严重影响了交通次序及城市形象。同时受多拉多跑利益驱动,燃油、电动三轮车招手即停,见缝插针,有顾客招手便截头猛拐,挤占有限道路资源。其灵活性高,遇到交警查处便绕道躲避,或稍加休息,又出来载客,使交通违法查处难度大。从最近工作情况来看,由于驾驶员多是老弱病残,造成查处难、管理难,最突出的就是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一遇民警拦截检查即疯狂驾车逃避,有的驾驶人在车辆被民警当场查扣后就以耍泼、自残等方式对抗阻挠执法,有的以家庭困难、残疾人等种种理由到交警部门无理纠缠,严重影响民警正常执法。面对这些社会弱势群体,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四)交通事故频发。燃油、电动三轮车合格证多为简单的卡片式,技术标准不严格,安全系数低,特别是在超速超员情况下,制动距离延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肆意掉头、停车,还擅自安装车棚、改装车型,导致了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其他车辆防不胜防,事故频发。同时很大一部分乘客不知道此类车载客合法与否,也不知道机动车与非机车的概念,有车就坐,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目前国家没有对电动三轮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发生事故后赔偿能力不足,会诱使部分驾驶人事故后逃逸,因其无牌无证,侦破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在无法破获和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受害方极易投诉上访,降低政府公信力。
二、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形成原因分析
(一)从业门槛较低。据调查,违法人员用于载客的燃油、电动三轮车每辆售价在5000——10000元左右,初期投入成本较低。而一名违法人员只要每天非法营运6至8小时,每月的非法收入便在3000元至5000元左右,违法人员往往不在乎车辆被暂扣或是被罚款,他们短则一个月,长则两个月便能回收投资,回报相当丰厚。巨大经济的诱惑是我县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履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有关部门监管乏力。一些利益熏心的商家借法律存在盲区的机会,大量生产,大量销售,在销售中欺诈消费者,生产和销售商会欺骗消费者说这类车无需上牌办证,给消费者造成误区,在计算购车及后续成本后会趋之若骛。技术监督、质检部门对生产销售环节失于监管,一是导致此类车辆大肆流通;二是车辆质量难以保证,为了降低成本,生产厂家会以次充好,改装加蓬,滥竽充数,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差,但低价销售成为卖点后,又成了低消费群体的购买首选;三最主要的违法从事营运的燃油三轮是大量悬挂外地号牌(湘、贵、皖、川牌)的二手燃油三轮流入我县。
(三)公共交通营运能力不足。虽然近年来,秀山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迅速,但营运能力不足、发班频率低、候车时间长、线路固定、出租拒载、收费不合理等缺点仍然存在,远远没有达到群众出行迅速、便利随意、实惠的要求,燃油、电动三轮车的特性正好弥补了这些不足,这就为非法载客的产生、存在创造了有利的市场。
(四)经济结构不合理,就业压力大。国家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快和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他们普遍学历偏低,文化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差,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险体制、农村土地流转、残疾人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做的不够完善,出现了许多遗留问题。使得这部分群体丧失生活来源,老无所养,日常生存步履维艰。
三、燃油、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政府主导,多管齐下。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导结合”的原则,由政府领导挂帅,统一指挥、协调、督导燃油、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在政府总体方案的框架下,运政、公安、交警、工商、质检等各个部门协同制定订立好各个部门的具体整治方案,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针对性的加强生产、销售、路面管控、法规宣传等重要环节管理,提高日常管理成效,真正把汽燃油、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大系统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一是要做好非法营运三轮车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自愿接受职能部门监管。二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使不乘坐非法三轮车成为自觉的习惯,让其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涉及汽油、电动三轮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市民行文明路、乘文明车、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同时,政府可以依托各级基层组织负责对城市、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在大众媒体、社区、主次干道、人员密集场所等用血淋淋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燃油、电瓶三轮车乘坐者,使其不敢坐、不愿坐,让燃油、电瓶三轮车没有生存的市场,从而达到彻底根除这一交通顽疾的目的,多倾听市民意见,多沟通了解,使他们支持管理部门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
(三)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营造便捷的出行环境。政府要加大公共交通的投入,对现有公共交通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提高线网覆盖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交通资源,对流量较大的线路,增加车次,缩短乘客等车时间;对流量较小的线路,延长运行时间;对重复线路合理区划,提高运营效率。切实满足城区居民对出行交通的需求,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高效、舒适、便捷,从源头上切断燃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杜绝非法载客问题。
(四)关注民生,强化保障。重视弱势群体,为广大下岗、无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安排再就业。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进行管理;对残疾人员,由残联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调整现行医疗保险、住房、失业保障等制度,使人人看得起病、住得起房,吃饱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广大燃油、电动三轮车经营者“另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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