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不给上电梯合理吗?

[复制链接]

四斗坝

Rank: 4

88

主题

104

帖子

591

积分

UID
55217
发表于 2019-7-29 18: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有市民咨询,因为和物业有矛盾,今年的物业费始终没有交纳。可是最近小区物业给业主升级电梯卡的时候,自家及另外没有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都被物业拒绝升级,导致无法使用电梯。那么不交物业费不给上电梯合理吗?下面合和社区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不交物业费不给上电梯合理吗?
1、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关停电梯,限制业主乘坐电梯,甚至连已交费业主也不能使用电梯,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调,也可以向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消协维权。
3、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在享受物业服务后缴纳物业费是住户的义务,住户若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4、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主要是认为物业服务差,这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及时沟通,并切实履行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尽到应尽的义务,然后据实收取物业费,不能采取要挟的办法收费。
新《条例》的这些知识点,小伙伴们需要了解一下:
1.《条例》中明确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是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的主体。如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自行管理电梯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委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以出租、出借等方式转移电梯使用权的,按照约定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未约定的,出租、出借单位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2. 电梯安全责任归谁?
目前,有关规定对电梯安全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定不清晰,致使各方矛盾突出,极易造成责任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条例》厘清了电梯使用安全相关五大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如规定了建设单位设置电梯时,其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
制造单位应为电梯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提供必要备件和技术支持;
电梯的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
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要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以上就是不交物业费不给上电梯合理吗?物业服务知识介绍!合和社区计划”借用大数据、高科技手段为物业公司赋能,致力于打造和谐社区,破除物业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有效提升业主满意度,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欢迎前来洽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