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发展,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便捷化出行需求,各种代步工具应运而生,从2016年开始,我县出现一批残疾人“代步车”,自发组织在车门上贴着标识,车顶上安装着“代步车”标识的顶灯,在我县非法营运拉载乘客。这种现象逐渐蔓延,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县所有运营的出租车无一辆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出现的残疾人“代步车”是为了残疾人代步方便才使用的,并不是用来作为营运的,显而易见,这种车辆是违法车辆。
这类车辆时常在火车站附近、各超市、各中学路口、领秀边城等地出现,据了解,“有些家庭有改装的需要,比如接送父母、小孩,生活不容易,能理解”;但利用此做载客拉货的非法营运则有巨大安全隐患,因为这类车安全系数不稳定,驾驶人员技术也不灵活,随时都会发生交通危险”。有知情人表示,由于工作自由度高、且收入相对可观,有一些人假冒残疾人开残疾车非法营运,而取缔这类非法营运并不容易,部分残疾人不但自己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还雇佣身体正常的人上路运营,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因车辆所投保险的限制,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建议, 一是要求残疾人车辆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险; 二是为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政府专门针对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三是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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