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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伪大获全胜,何祚庥在京西宾馆做了洋洋数万言的长篇表功报告,绝大部分大谈他反法轮功之丰功伟绩,只有大约十分之一的篇幅谈他反伪科学的得意之作。 关于何祚庥反伪科学的得意之作,他的表功报告如下: 开始在东北一些报纸上登,登得比较广泛。还有一些刊物上登,比如1992年第11期的《新青年》就吹捧王洪成,不过不是陈独秀办的《新青年》。1992年12月19日在《工商时报》也登过,还有东北的《大连晚报》都登过。影响最大的是1993年1月28日在《经济日报》以大半版的篇幅,而且是头版的大半版的篇幅,说“水变油”是“中国第五大发明”,这个影响是很大的。这件事情发生在1993年,正赶上政协开会,政协科技组反映非常之强烈,纷纷动员我写文章,说你来得快。那么好吧,我就写吧,他们帮我接头,找报纸刊登。我说好,我写,我开了一个夜车写出来了。同志们,不要以为批判文章很好写,其实很难写。《经济日报》报道讲得神乎其神,我写文章能够说记者眼睛看错了吗?我看都没有看见,人家是亲眼所见。我说你眼睛花了,看错了,这个不行。第二,我说这是假的,这是调包,调包也得有证据,没有证据说调包等于说王洪成是骗子,这要打名誉官司。分给我这个任务以后,没有证据怎么写?我还是有办法处理,处理的办法是把各大报纸的报道都放在一起。《经济日报》说他的经济效益最高,成本最低,效益是一千倍;但是按照其他的报纸报道的话,说加进去有1/4的汽油,3/4的水。要有1/4的汽油做种子,然后水才能变成油。这样一算的话,效益就不是一本千利,而是一本三千利等等。于是把各个报道综合在一起,我说你们记者都看见了,但是报道不一样,效益也不一样,既然效益不一样,我就要问问题了,究竟哪一个是真的?你们的话哪一个说得对?既然你们的话说得不一样,我就要怀疑“水变油”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这篇文章这样写就打不了名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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