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的具体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当前案发情况看,其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具体表现形式有: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形式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非法集资。{:4_98:} 建议楼主今后发点实例上来,让我们能擦亮双眼。 泉水 发表于 2015-5-7 0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楼主今后发点实例上来,让我们能擦亮双眼。
嗯。可以。
学习了
{:4_98:}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