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山》论坛”完成公安网安部门网站ICP备案
本帖最后由 SHE 于 2014-11-19 19:08 编辑尊敬的用户:
您在我局的网上备案系统中提交的备案"新秀山论坛"已通过审核。
审核意见为:您的备案通过了重庆市公安局联网信息备案系统审核
备案已完成,请注意查收附件中的"网警备案"图标(名称为50024102000019.gif),并及时按照附件中的标志悬挂方式(名称为watemplate.doc)正确悬挂图标。您的备案图标链接地址为:
http://beian.cqnet110.gov.cn/open/showRecord?id=50024102000019
报警岗亭图标(名称为sentrybox.gif)挂在网站主页左下方,链接到重庆市报警处置中心网站(www.cqnet110.gov.cn)。
请注意:备案图标的大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邮箱容量有限,请不要回复邮件)
重庆市公安局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014-11-19 09:50:40
本帖最后由 金弹子 于 2014-11-19 18:39 编辑
祝贺,可以择日开坛了。呵呵 {:4_98:} 恭喜恭喜 办证啦。 祝贺! 一切按正规程序走。
为大家提供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网上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