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弹子 发表于 2014-11-19 18:31:56

“《新秀山》论坛”完成公安网安部门网站ICP备案

本帖最后由 SHE 于 2014-11-19 19:08 编辑

尊敬的用户:

    您在我局的网上备案系统中提交的备案"新秀山论坛"已通过审核。

    审核意见为:您的备案通过了重庆市公安局联网信息备案系统审核

    备案已完成,请注意查收附件中的"网警备案"图标(名称为50024102000019.gif),并及时按照附件中的标志悬挂方式(名称为watemplate.doc)正确悬挂图标。您的备案图标链接地址为:
http://beian.cqnet110.gov.cn/open/showRecord?id=50024102000019

    报警岗亭图标(名称为sentrybox.gif)挂在网站主页左下方,链接到重庆市报警处置中心网站(www.cqnet110.gov.cn)。

 请注意:备案图标的大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邮箱容量有限,请不要回复邮件)

  
             重庆市公安局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014-11-19 09:50:40


金弹子 发表于 2014-11-19 18:37:26

本帖最后由 金弹子 于 2014-11-19 18:39 编辑


金弹子 发表于 2014-11-19 18:43:17


SHE 发表于 2014-11-19 18:59:53

祝贺,可以择日开坛了。呵呵

偷偷爱上你 发表于 2014-11-19 19:38:20

{:4_98:}

管我叫啥子 发表于 2014-11-19 19:41:26

恭喜恭喜

孤峰独秀 发表于 2014-11-19 19:47:05

办证啦。

烟弟弟 发表于 2014-11-19 20:17:07

祝贺!

超越 发表于 2014-11-19 22:25:12

一切按正规程序走。

lsf1980 发表于 2014-11-19 22:35:12


为大家提供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网上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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